高速公路上被故意别车,应确保安全并收集证据报案,违法者将受处罚。发生事故时,轻微情况应拍照后移至不妨碍通行处,重大损坏需开启双闪、摆放警示牌并迅速转移至护栏外报警。摆放警示牌应根据白天、夜间及弯道等情况选择合适位置。
法律分析
一、在高速上被故意别车了怎么办
在高速公路上故意别车的,是属于非常危险的行为,当事人应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收集被故意别车的证据,向机关报案,对别车人员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怎么办
1、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比较轻微的事故,即没有人员伤亡、有轻微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应在及时拍照留证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地方,在车后摆放三角警示牌。人员全部转移至护栏外再协商理赔事宜,切勿在道路上逗留。
2、车辆损坏非常严重不能移动的,应马上开启双闪警示灯,在车后摆放三角警示牌,人员全部迅速转移至护栏外并拨打报警电话。
3、摆放三角警示牌应注意以下几点:
(1)白天应摆放在车后150米处。
(2)夜间或雨雾等不良天气应摆放在车后250米处。
(3)如果是在弯道处发生事故,应将警示牌摆放在弯道入弯前。
结语
高速公路上被故意别车是一种危险行为,当事人应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收集证据并向机关报案,以对别车人员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寻衅滋事行为,可处以拘留、罚款或有期徒刑等刑罚。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拍照留证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摆放三角警示牌,并确保人员安全后再协商理赔事宜。在弯道处发生事故时,应将警示牌摆放在弯道入弯前。以上是对应情况的处理方法和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七十五条 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经设区的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撤销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二)将收缴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撤销决定书转至机动车登记地或者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予以注销;
(三)无法收缴的,公告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三条 用于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