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 证据 ,能否证明事实还要具体分析,如果微信记录能完整的反应一个事实,证据取得合法的话,可以当作证据使用。
《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 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