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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护理费需要哪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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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交通事故护理费要以下证据:

1、支持原告护理费的请求,都会要求原告能够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以及需要护理人数”证明,否则,原告的护理费请求多不会得到支持。

2、与误工费所需要的证据相同,原告还需提供支付护理费的有效凭证。一般表现为正式的护理费收据。护理人员既可以是医院的护工,也可以是家政服务等护理机构的人员。

一、交通事故有后遗症怎么办

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如果出现后遗症的话,可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获得以下的赔偿:

1、在治疗期间以及康复阶段,受害者耽误的工作时间以及收入;

2、在治疗期间,因为行动不便,受害者聘请护工照顾自己的生活所花费的护理费用;

3、受害人及其陪护的人员因为治疗或者转院花费的交通费用,受害者需要出具作为凭证;

交通事故发生时没有发现的伤害,可以在发现后,向起诉要求赔偿。但是,交通事故受害人要举证证明其病症系交通事故所致,且在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向起诉。否则,法律将不支持其赔偿请求。

至于交通事故的后遗症必须经过法律的程序确定才可以得到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可以进行人损鉴定,根据鉴定级别要求赔偿,如果存在后续治疗和护理,是还要经过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后续治疗费用和后续护理费用,这样才有依据进行支持。

二、全责交强险赔偿范围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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