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人民医院
“双十双排序”制度
1、为切实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加强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合理使用药品,提高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和抵制不正之风侵蚀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2、医院每月统计一次用量排位前十名的药品名称、生产厂家和配送公司,对统计结果,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要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如发现使用异常的药品,进行停用处理。
3、医院每月统计用量排位前十名药品的同时,对使用量较大的科室进行排名,对排名靠前的科室主任由医院纪检监察室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的内容:(1)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目的,明确指出其所存在的问题。(2)谈话对象应就谈话人指出的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说明和检查。(3)谈话人要帮助谈话对象端正态度,分析问题的危害性,提出诫勉要求和希望。(4)谈话对象对诫勉谈话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希望要表明自己的态度。
4、一年内2次被进行诫勉谈话的科室,科主任将被予以待岗1个月,并上报卫生主管部门。